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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南票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理念,通过抓好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文明创建等举措落实主体责任。
一、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制定《南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把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并规定每年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书面向区委专题汇报不少于1次。确定了党组书记、检察长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形成了上下一体、整体联动的责任体系,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把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严格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及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院党组把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目标管理,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组织开展“读书年”和主题党日活动。党建工作以完善程序化、规范化、视觉化为目标,逐步开展以办公楼为廊,楼梯口为墙体为依托,先后制作党组工作职责,党支部活动园地、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为主要内容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展板,推进检察机关文化建设,寓教于文、寓教于乐,营造浓愈检察文化氛围,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撰稿:崔明杰、袁韬
编辑:陈思
摄影:袁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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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南票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理念,通过抓好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文明创建等举措落实主体责任。
一、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制定《南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把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并规定每年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书面向区委专题汇报不少于1次。确定了党组书记、检察长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形成了上下一体、整体联动的责任体系,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把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严格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及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院党组把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目标管理,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组织开展“读书年”和主题党日活动。党建工作以完善程序化、规范化、视觉化为目标,逐步开展以办公楼为廊,楼梯口为墙体为依托,先后制作党组工作职责,党支部活动园地、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为主要内容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展板,推进检察机关文化建设,寓教于文、寓教于乐,营造浓愈检察文化氛围,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撰稿:崔明杰、袁韬
编辑:陈思
摄影:袁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