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6日,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对郭某寻衅滋事罪案提起公诉,该案系我市检察机关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对已逮捕犯罪嫌疑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首次适用。
郭某系南票检察院此前办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经检察机关追诉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其他三名同案嫌疑人均已经法院审理作出有罪判决。犯罪嫌疑人郭某的到案恰逢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的时间节点。案件承办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情况及犯罪嫌疑人郭某认罪认罚的表现,结合郭某在犯罪中起到的地位和作用及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决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承办人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后,再次到市看守所送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向其交代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提出明确的量刑建议,并由犯罪嫌疑人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查起诉期限对该案提起公诉。在案件提起公诉时,检察机关将起诉书连同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意见书一并移交南票区人民法院,并建议法院对该案适用速裁程序。
该案从受理到审查,再到签署具结书后起诉至法院共用时九天,该案的办理是南票区检察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推动刑事诉讼法新修订制度具体化落实的举措,既有效节约了诉讼资源,又彰显了现代司法的宽容精神,体现了司法的文明和进步。
(撰稿:潘倚天;编辑:陈雪娇)
2019年1月16日,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对郭某寻衅滋事罪案提起公诉,该案系我市检察机关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对已逮捕犯罪嫌疑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首次适用。
郭某系南票检察院此前办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经检察机关追诉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其他三名同案嫌疑人均已经法院审理作出有罪判决。犯罪嫌疑人郭某的到案恰逢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的时间节点。案件承办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情况及犯罪嫌疑人郭某认罪认罚的表现,结合郭某在犯罪中起到的地位和作用及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决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承办人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后,再次到市看守所送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向其交代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提出明确的量刑建议,并由犯罪嫌疑人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查起诉期限对该案提起公诉。在案件提起公诉时,检察机关将起诉书连同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意见书一并移交南票区人民法院,并建议法院对该案适用速裁程序。
该案从受理到审查,再到签署具结书后起诉至法院共用时九天,该案的办理是南票区检察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推动刑事诉讼法新修订制度具体化落实的举措,既有效节约了诉讼资源,又彰显了现代司法的宽容精神,体现了司法的文明和进步。
(撰稿:潘倚天;编辑:陈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