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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绥中县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 广听民意促公正

2021-08-23

7月21日上午,为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切实推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绥中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张某某窝藏案拟决定不起诉检察听证会。听证会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子良同志主持,大台山果树农场纪委书记毕长东、城郊乡政府干部、沙河镇马蹄村村民及办案机关侦查人员受邀参加听证。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明知其胞弟涉嫌盗窃罪的情况下,允许其在家中留宿,并以张某某个人名义为其弟办理了手机卡,以逃避公安机关抓捕。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基本案情及证据情况,并详细阐述了审查意见。追溯中国法制史,中国汉代时期刑法原则之一就有“亲亲得相首匿”,结合本案具体情节,承办人认为虽然张某某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因二人是亲兄弟关系,其行为情有可原,犯罪情节轻微,办理案件既要注重法理,也应兼顾情理,公理与情理兼得,方能体现司法意义。

与会听证员经过充分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张某某拟作不起诉决定。各位听证员均对此次检察听证会给予高度赞扬,毕长东书记特别表示,检察机关能够充分考虑本案中二人的亲属关系,是真正融入了群众生活,走进了百姓心里,这种处理决定,既让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教育,更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绥中县检察院将继续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为契机,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精准做到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相结合,做到执法与普法并举,送法于民,不断扩大执法监督成效,彰显新时代检察担当。

7月21日上午,为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切实推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绥中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张某某窝藏案拟决定不起诉检察听证会。听证会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子良同志主持,大台山果树农场纪委书记毕长东、城郊乡政府干部、沙河镇马蹄村村民及办案机关侦查人员受邀参加听证。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明知其胞弟涉嫌盗窃罪的情况下,允许其在家中留宿,并以张某某个人名义为其弟办理了手机卡,以逃避公安机关抓捕。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基本案情及证据情况,并详细阐述了审查意见。追溯中国法制史,中国汉代时期刑法原则之一就有“亲亲得相首匿”,结合本案具体情节,承办人认为虽然张某某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因二人是亲兄弟关系,其行为情有可原,犯罪情节轻微,办理案件既要注重法理,也应兼顾情理,公理与情理兼得,方能体现司法意义。

与会听证员经过充分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张某某拟作不起诉决定。各位听证员均对此次检察听证会给予高度赞扬,毕长东书记特别表示,检察机关能够充分考虑本案中二人的亲属关系,是真正融入了群众生活,走进了百姓心里,这种处理决定,既让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教育,更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绥中县检察院将继续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为契机,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精准做到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相结合,做到执法与普法并举,送法于民,不断扩大执法监督成效,彰显新时代检察担当。